搜索

随州文明网 首页 文明动态 查看内容
随州三月狂犬疫苗接种260例 文明养犬“紧箍咒”须时刻紧绷

2026-3-18 18:11| 发布者: szwmw| 评论: 0|原作者: 罗伟 熊银巧|来自: 市创文办

从随州市疾控中心获悉,3月1日至18日,市疾控中心动物致伤处置门诊接种狂犬疫苗260例。这一串看似冰冷的数字,实则是随州市民生命健康安全的“晴雨表”,更是对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文明养犬这一关键环节的深刻警示。

市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彭凌波指出,春季是狂犬病暴露的高发期。随着气温回升,动物进入发情期,性情躁动,加之人们户外活动频繁,人与动物的接触概率大幅增加。狂犬病作为病死率近乎100%的烈性传染病,其防控的重中之重在于“防患于未然”,而这恰恰是“文明养犬”的意义所在,应当体现在每一次出门前的“绳在手”。

相关部门多次强调,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的缩影,需要“宣传引导、依法治理、群众自觉”三管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若因未对宠物采取安全措施,如遛狗不拴绳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需承担侵权责任。广大市民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陌生动物。根除隐患的根本之道,在于每一位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责任养犬”。

小知识: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文明养犬吧

一、请依法规范饲养犬只,不要饲养未经免疫和审批登记的犬只。定期给狗狗进行疫苗接种,做好防疫。

二、请对爱犬进行正确的行为训练,避免乱吠影响邻居,在爱犬吠叫时及时制止。

三、养犬人士应携带方便袋、纸巾等清理工具,及时清理狗狗粪便,保持公共场所的整洁。宠物在公共区域及绿化草坪、楼道排泄粪便等污物,牵引人必须立即清除,避免对他人生活环境和卫生保洁带来影响。

四、遛狗时遇到路人,应主动避让,特别是遇到孩子和老人,更应注意控制好爱犬拉紧绳索,绕道而行。

五、出门时,给爱犬束上牵引绳,不仅可以避免走失、打斗、车祸等悲剧,同时也是对怕犬人群的尊重,尽量避免惊吓他人,扰民、伤民等事件的发生。此外,应选择清晨或傍晚时段遛狗,避免高峰期出行。在公共场所遛狗时,应遵守相关规定。

六、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规定:

1.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4.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主办: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协办:随州市融媒体中心

随州文明网编辑部投稿邮箱:hbszwmw@163.com

联系电话:0722-3593798  举报邮箱:hbszwmw@163.com

ICP备案:鄂ICP备2026001823号

鄂公网安备421302024482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