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认定2012--2013年度随州市 “农资经营示范店”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商局,开发区分局: 根据省工商局“2013年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市场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农资质量安全,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13年7月26日,市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的通知》(随工商函〔2013〕22号),在全市组织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农资经营户对照“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规范标准”,积极开展创建达标活动。经农资经营户书面填写申请表,各单位严格审查,积极推荐,市局在组织复审验收的基础上,决定认定“随州市聚丰农贸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为2012--2013年度随州市“农资经营示范店”。 各单位要加强对获认“农资经营示范店”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引导和支持,教育其树立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强化行业自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市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资消费环境,保障农民农资消费安全,确保我市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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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