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日上午,曾都区府河镇人民政府在四楼会议室召开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座谈会,旨在减少镇区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事,共建文明和谐府河。会议强调:要明确步骤、明确范围、明确责任,抓住重点,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参会人员有:各餐饮业主、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食药所、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骆家河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及政府相关负责同志。 会议下发了《关于在府河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府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在镇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通告规定:禁鞭范围为东至府河外滩路,西至步步高小区,南至老街,北至胶带厂,除传统节假日、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期间可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办理丧事可由专人专区燃放,并自行清理垃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此次禁鞭在全省乡镇禁鞭工作中尚属首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将由政府牵头,联合公安机关、工商部门、保洁公司、学校及相关小区物业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会上各餐饮业主、各小区物业负责人反映热烈:禁鞭工作政府有规定,群众有呼声,发展有要求,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他们纷纷表示支持禁鞭工作,公开承诺不接受燃放烟花爆竹的宴席,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严禁业主搬家时晚上燃放烟花爆竹扰民,并建议到加大宣传力度,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帮助居民从内心接受转变,自觉遵守禁鞭规定。但也有不少小区物业负责人担心禁鞭工作范围广,涉及人员多,对于节庆假日坚持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的业主,物业管理没有处罚权利,只能耐心劝解,加大引导,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