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明今年28岁,是随县公安局唐县镇派出所民警。在部队服役期间,参加了5.12汶川抗震救灾,并立功受奖,后被选送入警校,毕业后成为了一名人民警察。他参加过处理3.14西藏拉萨打砸抢烧事件和藏区暴乱事件,参加全省“警务实战技能大比武”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从部队到地方,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挑战和危险,他始终保持着一个热血青年的”赶拼、敢闯、赶上“的劲头,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是一个人民警察,只要人民群众需要,我就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3月6日上午,唐县镇一出租屋失火,火光冲天,浓烟滚滚。关键时刻,他冲进火海,抢出滚烫的煤气罐,及时挽救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救火过程中,他从三米多高的楼台向失火大院跳去时,因为视线不清,右脚触及硬物而扭伤骨折。事件发生后,当地的干部群众自发来到医院看望舒明同志,中央、省、市媒体多方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2013年1月,唐县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一位妇女不慎跌入堰塘。舒明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看到那个妇女正面朝下浮在水面。关键时刻,舒明不顾个人安危,果断跳入冰冷刺骨的水中,与协警一起用枯树枝牵拉的方式将落水妇女救起。舒明在拨打120的同时,让周围的群众找些树枝干草堆积起来点燃给妇女取暖,然后采取紧急措施抢救这名妇女,20分钟过后,妇女才微微醒来。随后,舒明及时走访联系到了落水者的家属,并将其送回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