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
和“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市直各单位: 2013—2014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锐意进取,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凝聚力量,振奋精神,更好地为“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服务,市委宣传部决定组织开展2013—2014年度全市“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和“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十佳学习型党组织”评选范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党组织。县(市、区)限报2名,其他单位限报1名。 2、“十佳学习标兵”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单位干部职工。县(市、区)限报2名,其他单位限报1名。 3、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单位、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 4、宣传文化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干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各乡镇(场、办事处)党委(党工委)宣传委员。评选对象重点放在基层(副处级以上干部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习型党组织”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有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干部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创建工作组织严密,扎实有效。 2、党员干部积极参与。能结合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工作计划,广泛普及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广大党员干部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目标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支持率,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气。 3、各项制度健全完善。有完备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和激励制度,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以学习促进工作、以工作带动学习的生动局面。 4、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创新力、竞争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修养、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获得上级组织的表彰奖励,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十佳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思想素质过硬。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敬业奉献、拼搏进取、诚实守信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习态度端正。有强烈的学习愿望,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强的学习能力;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善于带领周围的同志共同学习、共同发展,学习精神和学习成效在本单位得到普遍认可。 3、紧密联系实际。能够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推动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做到学习与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4、工作成绩突出。善于运用学习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先进理念,充分发挥自身潜能解决实践问题,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受到上级表彰,有较大的影响。 (三)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班子团结,战斗力强。贯彻上级机关的决策部署态度坚决,工作中勇于创新,形成全市性的经验和亮点。 2、服务大局有力,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3、各项宣传文化工作在本系统排名靠前,本单位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比中被评为优秀。 4、服务有实效,本地区群众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5、管理科学规范,近2年没有发生“一票否决”问题。 (四)宣传文化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强,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较高。 2、热爱宣传文化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刻苦钻研宣传文化工作业务,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在宣传文化工作岗位工作3年以上,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业绩突出;近年来,所负责的工作(或本人)得到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或本人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 3、组织协调能力和宣传文化业务能力强。近年来,成功组织策划过大型宣传活动;有与工作相关的论文在报刊发表;总结上报的工作经验、舆情信息等受到上级党委宣传部门肯定。 4、富有创新精神。在拓展新形势下的宣传文化工作方面,大胆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成效明显,影响较好。 5、认真遵守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和党纪国法,廉洁自律;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思想品德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推荐、审批程序 1、县(市、区)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推荐对象确定后,由县(市、区)党委宣传部负责呈报,市直推荐对象由各单位党委(党组、党总支)负责呈报。 2、呈报单位负责填写《随州市十佳学习型党组织申报表》、《随州市十佳学习标兵申报表》、《随州市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随州市宣传文化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先进事迹1000字以内,可附页),申报表一式三份。 3、“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申报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电话3593155,电子邮箱hbszxcb203@163.com);宣传文化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申报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科(联系电话3593153,电子邮箱5940z@163.com)。截止时间为 4、由市委宣传部组织评委会对候选对象进行评议,评选结果在2015年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5、附件从“随州文明网”下载。
附件:1、“十佳学习型党组织、十佳学习标兵”评分细则;.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