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民政局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文明创建先进单位表彰大会上,随州市民政局荣获2007-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随州市民政局把创建工作与民政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把开展文明优质服务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把文明用语和文明执法结合起来。
一是强化创建意识,广泛宣传,人人参与,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打牢创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基础。三是明确内容,瞄准目标,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在局党组成员中开展“比学习,比团结,比作风,比廉洁,比奉献”五比活动,制定考评细则,接受群众监督,把局党组建成团结奋进,务实高效,充满活力的战斗集体;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好“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争创“文明庭院”、“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活动,使文明创建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引向深入。四是抓好基础工作,切实加强软、硬件建设。严格按照文明单位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在软件建设上,认真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建档工作,注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使档案资料真正反映出创建的过程和取得的成果;在硬件上,抓好庭院的绿化、美化工作,不断创造条件改善干部和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力争工作环境优雅、舒适。五是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督导抓,分管领导亲自抓,专班人员具体抓,使创建工作经常化、督导制度化。
近两年,市民政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理念,在服务第一要务和维护社会稳定过程中,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项民政事业保持了健康发展态势。
一是认真组织了雪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及时开展抗震救灾捐赠活动,完成了4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确保了灾区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医治,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二是不断提升城乡低保保障水平。通过建立低保听证制度,完善入户调查和公示制度,城镇低保工作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农村低保制度实现了全面覆盖,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有了一定改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基本建立,更加方便了城乡困难群众就医。三是认真执行国家优待抚恤政策,认真落实残疾军人医疗待遇,认真关爱特困优抚对象。努力破解市经济条件下安置难题,尽力保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四是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严格按政策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给予救助。五是依法组织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六是积极争取专项民政资金及项目的支持,保证了民政工作对象生活水平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有效发挥了民政工作的“减震器”作用。七是大力开展慈善事业,扩大慈善事业覆盖面。八是切实加快民政事业发展平台建设。努力做好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当年争取民政事业发展项目落地5个,到位资金900万元。增强了市本级的服务能力,改善了民政基层基础条件,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随州市民政局戴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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