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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设置公益宣传广告的通知
2013-9-23 08:17
|
发布者:
钳工
|
查看:
4493
|
评论: 0
|
原作者: admin
关于在城区设置公益宣传广告的通知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文件
随创建办
[2011]7
号
关于在城区设置公益宣传广告的通知
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迎接新一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美化城市形象,营造创建氛围,决定在城区设置反映公民道德建设和创建工作公益广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
市区内重点路口、路段立柱广告牌、龙门架广告牌;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围档;各临街单位门头电子显示屏及大型电子屏幕。
(二)随州日报社
城区内各电子阅报栏。
(三)市民政局
所有灯箱式地名标牌。
(四)市公安局
城区内各立柱电子显示屏。
(五)随州供电公司
城区内路灯悬挂式广告牌20%。
(六)市交通运输局
城区公共汽车站点站名牌20%;所有出租车LED显示屏;城区所有公共汽车前挡风玻璃。
(七)曾都区、开发区
1
、所有社区设置5处以上公益宣传广告和公益宣传专栏;
2
、所有区直(区辖)单位设置1至2个公益广告或创建宣传专栏。
(七)市直各单位
所有单位设置1至2个公益宣传广告或反映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创建工作专栏。
二、有关要求
(一)主要大街和公共场所广告内容及设计方案由市创建办负责审核后,方可施工设置。
(二)所有公益广告和宣传专栏在3月16日前设置到位。
(三)市创建办将于3月中下旬进行检查通报。
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
2011
年3月11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创建 公益广告 通知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2011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120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内容
1
、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您的言行多一份文明,随州多一份和谐,大家多一份自豪。
2
、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请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3
、人人都是城市主人,人人都是随州形象。有您的文明行为随州更精彩,有您的积极参与城市更文明。
4
、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从你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请您
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停乱靠,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护栏。
5
、
随州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您给随州一份清洁,随州给您十分舒畅。
6
、大家小家都是家,文明随州靠大家,
只有有了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文明的随州。
7
、人人动手参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随州人。
8
、
让我们携手共同呵护我们的城市,共同营造“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城美”的家园。
9
、当文明市民、创文明家庭、建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参与,随州的美好明天靠我们共同创造。
10
、让心灵与山水共美,用行动为随州增辉。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11
、传承炎帝故里历史文化,弘扬随州现代人文精神
12
、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宜游宜乐的美好家园
13
、做合格现代公民,树文明随州形象
14
、神农故里弘扬时代精神,和谐随州崇尚科学文明
16
、同创文明城市,共树文明新风
17
、讲文明、争做表率,树新风、从我做起
18
、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9
、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20
、人人动手参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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