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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城区设置公益宣传广告的通知

2013-9-23 08:17| 发布者: 钳工| 查看: 4493| 评论: 0|原作者: admin

关于在城区设置公益宣传广告的通知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文件
 
随创建办[2011]7关于在城区设置公益宣传广告的通知
 
曾都区、经济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
按照《湖北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迎接新一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检查验收,美化城市形象,营造创建氛围,决定在城区设置反映公民道德建设和创建工作公益广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一)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 市区内重点路口、路段立柱广告牌、龙门架广告牌;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围档;各临街单位门头电子显示屏及大型电子屏幕。 (二)随州日报社 城区内各电子阅报栏。 (三)市民政局 所有灯箱式地名标牌。 (四)市公安局 城区内各立柱电子显示屏。 (五)随州供电公司 城区内路灯悬挂式广告牌20%。 (六)市交通运输局 城区公共汽车站点站名牌20%;所有出租车LED显示屏;城区所有公共汽车前挡风玻璃。 (七)曾都区、开发区 1、所有社区设置5处以上公益宣传广告和公益宣传专栏; 2、所有区直(区辖)单位设置1至2个公益广告或创建宣传专栏。 (七)市直各单位 所有单位设置1至2个公益宣传广告或反映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和创建工作专栏。 二、有关要求 (一)主要大街和公共场所广告内容及设计方案由市创建办负责审核后,方可施工设置。 (二)所有公益广告和宣传专栏在3月16日前设置到位。 (三)市创建办将于3月中下旬进行检查通报。 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内容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 2011年3月11日
 
主题词:文明城市创建 公益广告 通知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2011年3月11日印发
共印120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内容     1、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您的言行多一份文明,随州多一份和谐,大家多一份自豪。    2、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请您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 3、人人都是城市主人,人人都是随州形象。有您的文明行为随州更精彩,有您的积极参与城市更文明。 4、创文明城市,做文明市民,从你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请您不乱贴乱画,不乱泼乱倒,不乱停乱靠,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护栏。    5随州是我家,建设靠大家。您给随州一份清洁,随州给您十分舒畅。 6、大家小家都是家,文明随州靠大家,只有有了文明的市民,才有文明的城市、文明的随州。 7、人人动手参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随州人。  8让我们携手共同呵护我们的城市,共同营造“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城美”的家园。 9、当文明市民、创文明家庭、建文明城市需要你我共同参与,随州的美好明天靠我们共同创造。 10、让心灵与山水共美,用行动为随州增辉。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11、传承炎帝故里历史文化,弘扬随州现代人文精神 12、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宜居宜游宜乐的美好家园 13、做合格现代公民,树文明随州形象 14、神农故里弘扬时代精神,和谐随州崇尚科学文明 16、同创文明城市,共树文明新风 17、讲文明、争做表率,树新风、从我做起 18、文明是城市之魂,美德是立身之本 19、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建文明城 20、人人动手参与创建,个个争当文明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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