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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文明城市验收期间城市亮化工作的通知

2013-9-23 08:17| 发布者: 钳工| 评论: 0|原作者: admin

关于做好省级文明城市验收期间城市亮化工作的通知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文件    [2011]14  关于做好省级文明城市验收期间城市亮化工作的通知  
各亮化责任单位:
2010479,省级文明城市考核验收组将对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请你单位于479日按要求开闭夜景亮化设施,开放时间为每天19时至23时。市创建办将组织专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随州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办公室 201142
 

主办: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协办:随州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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