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随州市2016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文委发[2016]8号)精神,各责任单位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重点做好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和对标创建工作,对照《湖北省县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分级分类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六大行动”建设取得实效。 2、开展第二季度道德讲堂活动。各地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要结合实际开展好第二季度道德讲堂活动,按要求保存活动图片、文字及视频资料,并上传至动态管理系统。 3、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实践活动。以清明、端午两个传统节日为载体,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的,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节日文化活动。 4、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实践活动。在“五·一”劳动节期间表彰、学习、慰问一批劳动模范,宣扬劳模精神,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五·四”青年节期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引导青年热爱祖国,为振兴中华民族而奋斗;“六·一”儿童节期间组织对“美德少年”、少年楷模等先进事迹的宣传展示学习活动。 5、全面启动2016年“周末大舞台”广场文化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市文明委的统一安排,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将周末大舞台打造成为随州群众文化活动名片,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努力营造健康和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参与电影放映的单位要保留电影公司出具的票据,参与大型文体活动的单位要保存好图文视频资料。 6、继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一是做好本单位志愿者网上注册工作。各单位70%以上干部职工在《随州市志愿者招募注册系统》中注册,各单位应统计好注册志愿者名单,并上传至动态管理系统。二是结合时间节点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并做好志愿服务的记录工作,保证一年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四次。 7、强力推进“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工作。根据市文明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参与“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按要求落实户外公益广告刊播任务;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公益广告,做到公益广告“上街、上墙、上屏、上车、上栏”。 8、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庆祝中国共产党95周年为契机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组织未成年人传唱十八大后反应“中国梦”、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歌曲;组织中小学生在线上线下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引导未成年人缅怀先辈、铭记历史;开展“美德少年”学习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崇德向善、知行合一,用榜样的力量点燃未成年人对真善美的向往。 9、推进文明交通制度化工作。积极参与2016年“喜迎寻根节·文明随州行”文明出行公益活动季系列活动,开展第三届“环白云湖千人健步行”、第三届文明出行宣传展示教育、第二届文明出行主题荧光夜跑、万名职工自行车骑行等活动,倡导“和谐、文明、礼让、环保”的理念,宣传“五城同创”,增强本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从思想上,行为上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 10、大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严格落实以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三包”责任制;注重单位环境建设,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靠等现象,消灭“牛皮癣”,抓好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作;结合“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各单位(街道、社区、村镇)都要有创建卫生城市的宣传标语和关于健康卫生方面的宣传栏,进一步加大创卫宣传力度。 11、全面启动新一轮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各县市区、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要全面启动并掀起星级文明户、村、镇创建活动热潮,推动各地在“十三五”时期实现30%以上的农户达到十星级文明户标准,50%以上村镇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今年努力建成30个十星级文明村镇示范点,促进农村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美起来。 各级文明单位应将以上工作图文资料电子版收集整理齐全,并按照《随州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单位材料报送说明料》(2016年版)上的要求逐条上传,所有资料在7月30日以前上传完毕。《材料报送说明》及各项工作制度化文件可在“随州市文明办”群文件共享中下载。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