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四项机制” 强力推进行政问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今年以来,随州市人民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效率不高、行政执法不公”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建立问题发现、整改、查处和通报四项工作机制,强力推进行政问责,倒逼部门履职尽责。首期发现问题23个、涉及18个部门,通过清单督办,共处理相关责任人42人,其中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调离岗位36人,党政纪处分6人。 一是明察暗访问题发现机制。成立三个明察暗访组,深入到机关、企业、服务窗口、项目建设现场和基层站所,紧紧围绕《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列举30种情形,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并将明察暗访内容剪辑制作成《暗访实录》,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通报曝光,每次曝光10—15个单位的问题,第2期将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涉及的相关单位作为暗访对象,第3期将履职尽责督促检查“8+4”单位作为暗访对象,其他单位列入第4期,全年实现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及系统的全覆盖。首期制成25分钟《暗访实录》,在3月11日召开的市政府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了播放,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引起强烈反响。 二是清单交办问题整改机制。对暗访发现的23个问题所涉及的18个部门,分别下达《问题整改督办函》,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清单式交办各地各相关部门,督促部门单位、当事人、责任人、领导人,限30个工作日内整改查处,实行销号管理,并要求举一反三、规范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截至目前,《暗访实录》曝光的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的10个,正在整改的13个。如市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私设加油站点、市公安局会同市教育局对农村非法校车超载、市国土资源局对土地整治不达标、市水利局对河道非法采砂等问题,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是问责追责问题查处机制。按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所列情形,市政府责令各地各相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启动追责问责程序,真枪真刀实施问责。市公安局党委对违反警纪的曾都公安分局民警罗某某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随县水利局对河道非法采砂监管不力的问题,给予随县水政监察大队2名责任人问责处理,随县淮河镇纪委给予2名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随县厉山镇对村低保办理中的问题,给予2名村支部书记诫勉谈话处理,给予2名村会计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整改查处情况通报机制。在市级媒体开辟《开展“两不”整治,优化发展环境》专栏,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曝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访,跟踪报道各地各部门问题整改情况。目前,已跟踪报道公安、安监、民政、国土等部门问题整改情况9期。同时,对每期问题查处及责任人追责问责情况,在开辟的专栏中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并在下一期整治“两不”会议上集中通报整改和查处情况,起到强力震慑效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