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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外的律师风采

2016-5-27 11:18| 发布者: 老市民| 查看: 6398| 评论: 0|原作者: 随州市司法局|来自: 随州文明网

                                          法庭外的律师风采
                                                               ——记广水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湖北磊落律师事务所律师乐志略

    提起律师,人们眼前浮现的,多是他们在法庭上典则通透、才思敏捷、唇枪舌剑、寸理必争的“光鲜”“形象。可是,有谁知道,或者说,有谁体察过,他们在法庭之外的人生故事和别样风采呢?
    这是2015年6月的一天,零点时分。
    清脆的电话铃声划破夜空,话筒里的声音十分急促:“小乐,市区中心一家快餐店内发生了一名儿童非正常死亡事件,死方亲属停尸闹丧,影响很大。你现在赶紧到办公室来!”
    “小乐”是湖北磊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乐志略,给他打电话的是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一位领导。
    顾不得身边也被电话铃声吵醒而“哇哇”哭闹的宝贝女儿,乐志略急急忙忙地起床穿衣换鞋。已经习以为常的妻子一边哄着宝宝,一边轻声叨唠:“你这律师当的真是越来越像消防队员了!现在去肯定又要熬通宵……”
    乐志略今年29岁,执业律师刚刚5年。年初,经广水市司法局推荐考评,被广水市政府聘任为法律顾问。其主要职责在于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协助处理涉法的突发性、群体性和公共危机事件等。显然,这是一项极富严肃性、挑战性和专业性的工作,不仅关乎着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关乎着政府的形象和尊严,也关乎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维护和保障。背负着如此重大的使命和责任,年轻的乐志略哪能有一丝半点的懈怠与马虎?
    赶到办公室,乐志略立即和公安、信访、社区等工作组的成员们一起了解了事件的基本情况。一名4岁的男童由母亲带到快餐店游乐区玩耍,被游乐区的窗帘拉绳缠住脖子致窒息死亡。家人遂向店方提出了200万元的赔偿,遭拒绝后,便在门店闹丧。因为该店正处在闹市区,招致了众多的围观者,网上的视频、评论也迅速蔓延,已在全市形成广泛影响。
    针对事件事实,乐志略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对事件性质和双方责任划分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法律意见:孩子母亲作为监护人在现场未能尽到应有的看护责任,对事件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店方作为经营性场所,对店内设施的安全性负有法定的保障义务,而现场窗帘的环形拉环能让儿童随手接触到,属于存留有安全隐患,所以应对事件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根据这一意见,工作组迅速形成了处置方案,主要是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引导他们客观地面对事实,明确法律责任和行为边界,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反映诉求,力争在法律和道德的层面互商互谅达成和解。
    沟通和调解是一个十分艰难曲折的过程:常常仅一个相关的法律条款或规定,乐志略就得反复解释几遍甚至十几遍;而要说服深陷在情绪中的当事人回归理性、用正当的方式争取正当的权益,也需要很强的耐心、智慧和沟通能力;当然,还得熬夜、吃盒饭、听牢骚、受质疑、弃双休等等……5天后,双方当事人终于接受了乐志略拟具的和解协议:店方赔偿死者方20万元;死者方迅速撤离店前的横幅、花圈等,恢复店方经营秩序;双方如果另有诉求,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至此,这起倍受全市人民关注的事件划上了句号。
    可不要以为法律顾问只会“和稀泥”当“和事佬”,对于那些违反法律无理取闹不听劝阻者,乐志略也会及时给出予以依法处罚的法律意见,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相关人的正当权益。
    2015年10月,一名60岁的老人因身体不适入住市某医院。当晚9时,其女儿见其状态尚好,就自行离院回家。晚10点,护士在例行查房时未发现异常,但次日5时再次查房时,发现其已经死亡。家属便以打横幅、摆花圈、堵院门的方式向医院提出高额索赔,并殴打伤害劝阻的医护人员。
    工作组介入后,乐志略给出的法律意见是:患者入院时并非按重症病人入住加强护理(ICU)病房诊疗,院方按常规标准提供一般护理合乎规定;家属未能夜间陪护也未向医护人员托管,造成患者出现紧急状况时未能及时发现以致死亡,具有重大过错;患者死亡系突发疾病所致,与院方诊疗行为无因果关系;死者家属的“医闹”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医院的工作秩序,如不立即改正,可予追究法律责任。而在经过工作组反复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对闹事者给予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得到了医院及知情群众的一致拥护。
    然而,这样的守正不倚、依法直言却让乐志略蒙受了许多的委屈。一些当事人及其亲属由于缺乏基本的法律知识和道德意识,为着各种私欲,或唯利是图、无理取闹,或诿过卸责、强词夺理。而当他们的言行受到乐志略法律意见的否定时,往往就会迁怒于乐志略,对他进行指责、围攻、甚至谩骂。2015年“五.一“假期,一名高中学生到市内一景区水库游泳不慎溺亡。乐志略依据事实指出死者本人存在过错,招致死者家人大为不满,不仅恶语相加,还欲以拳脚相威胁。工作组的同志们都为他担心,让他先回家休息,他却坚持和大家一起工作,忍饥受寒,通宵达旦,直到事件最终解决。
    每逢这样的境遇,乐志略心里也会有苦辣酸涩之感。但当家人和朋友都认为“这个差事劳神费力不讨好还没有报酬、实在不值得”,劝他辞掉时,他却从不为所动。作为接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专职律师,他知晓各种法律法规条款;作为身处基层一线的法律工作者,他又十分清楚普通百姓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尚很欠缺的现状;而作为年轻的有志于法律事业的法律人,他更有着法治中国、法行天下的梦想和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追求。几年的工作实践,让他懂得,律师的价值不仅仅在于一起起案件的办理或事件的处理,更在于在其过程中向当事人传递法治理念、宣传法律精神,让书上纸上的法条在老百姓心中落地生根,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蔚成“心有法,行有度”的社会风气。他知道,这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但这也是当代法律人应有的担当与责任,他愿意用自己踏实、勤勉的努力践行之。于是,每一次的调解都是他不厌其烦地普法宣传的机会。他坚信,讲的多知道的人就多,而只要有人听就会有人受益,哪怕只有一个人受益,那也是他的收获与成功!
    就这样,整整一年,乐志略参与协助政府处理涉法的突发性、群体性和公共危机事件14起,通过信访接待和法律咨询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起,受到了市政府和相关各部门领导的充分赞许,也得到了许多当事人及亲属的由衷好评。大街上,超市里,常有曾经的当事人热情地跟他打招呼,也有当事人作为“回头客”又专门来找他咨询法律问题或找他代理案件。而每每这时,一脸书生气的乐志略就会露出害羞却又是开心的笑容。
    如果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梦想和职业追求,那么,年轻律师乐志略的筑梦之旅就始于他日复一日的一个个普通事件的处理和案件的办理之中。平凡而单纯,认真而执着,无关乎身份显微,无关乎法庭内外。这,正是当代律师坚守法治信仰、践行社会责任、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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