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紧急通知为防汛救灾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把防汛救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全力投入到防汛救灾工作中,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坚决执行防汛救灾的各项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完成防汛任务,确保政令通畅。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负责防汛工作的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深入防汛救灾工作第一线,精心组织指挥,认真履行职责。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指挥体系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以严明的纪律形成防汛救灾的强大合力。要严格执行防汛救灾方案,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决不允许各行其是。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无阻,随时掌握和及时处理灾情。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疏导群众情绪,坚决维护防汛期间的社会稳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把防汛救灾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实施干部作风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强化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工作决策部署和防汛救灾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贻误战机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重大险情瞒报、漏报、迟报或不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对防汛救灾资金、物资、设备调拨、分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挪用、私分、侵占防汛救灾经费和物资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严肃处理,严格问责,既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以铁的纪律确保安全度汛。 此外,市纪委监察局、市防汛办已联合组建督查工作专班,深入防汛救灾工作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对涉嫌违反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待相关问题调查核实后,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严格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