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厅《关于做好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督查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认真做好核与辐射安全督查迎检相关准备工作 。 一是对全市的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其他单位则进行随机抽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从现场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少数和技术利用单位普遍存在从业人员核技术培训数量不足甚至缺乏,有的上岗证超过有效期限没有及时重新培训换证;有的没有开展年度辐射类环境监测,不能提交有效的监测报告;有的核技术利用单位日常登记台账不完整;档案不健全等。通过监管人员的现场督查,提出整改要求,绝大多数能够迅速开展整改,补齐相关手续和资料,达到相关要求,以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二是对2016年以来的辐射类行政审批情况进行梳理。2016年以来,全市新增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4家,申请延续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7家,均及时录入全国核技术安全监管系统。探伤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验收7家;光伏电站上网环评项目2家;风电建设项目环评2家;输变电项目环评2家;输变电建设项目验收3家;协助省厅开展移动通讯建设项目环评及验收10家。以上项目相关手续基本齐备,其项目审批情况均在我市环保网上进行了信息公开公示。 三是加强了辐射类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科普宣传、舆情应对。 在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有关要求,我市辐射管理部门印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市监测站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随环监〔2016〕21号),在信息公开范围中包括“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按照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公共宣传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291号)要求,及时、准确、科学、有序地公开核与辐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宽领域加大核与辐射相关政策法规、行动方案、科普知识的宣传,释疑解惑,及时满足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地方政府和公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的信心、维护社会稳定。以上公开事项明确了责任科室、信息公开流程、信息公开要求等内容。以上内容均在我市环保网上进行了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科普宣传方面。一是积极开展宣贯活动。我市多次组织实施了条例的宣贯活动并显见成效,经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辐射监管工作人员深入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现场督办检查的机会开展宣传活动,全市的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的从业者认真学习辐射安全法规,深刻知悉与其业务相关的法规要求;增强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守法意识;自觉应用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守法,强化了核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核保护意识,提升了我市核与辐射安全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条例和辐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为提高辐射行政监督管理人员和用源单位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持证上岗,我市2015年7月份邀请了相关专家莅临我市开展条例的辐射管理专题辅导和讲解,来自全市2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负责人、具体从业人员,以及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共计50多人参加了培训。 在舆情应对方面。2016年以来,我市共处理辐射类纠纷3起,包括小区建4G基站电磁辐射投诉、小型数字蜂窝接收信号塔、府河镇粮管站基站电磁辐射投诉等。通过监管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这些纠纷得到有效解决。我市没有出现一起辐射类舆情应对不力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