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
关于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党委,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的部署,市委决定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讲文明树新风、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为主题,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大力开展“学雷锋”道德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活动时间 从今年3月份开始,重点围绕学雷锋纪念日、全民义务植树护绿行动日、消费者权益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志愿服务行动日、公民道德宣传日等公众主题活动日以及“迎接十八大”和“举办寻根节”等重点内容开展活动。3月5日为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统一行动日,各地和市直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统一启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3月份为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月,各地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集中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从4月份起,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进入常态化。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建设文明随州”大型公益活动。3月5日,以“志愿者为民服务一条街”活动为载体,组织医疗卫生、司法部门、电信、供电、税务、广电等窗口单位志愿者在解放路中段开展为民服务系列活动,为市民提供法律、医疗、政策咨询、科普宣传等便民服务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2、开展社区、村镇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类志愿组织和志愿者,深入敬老院、福利院等公益机构,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帮助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特困家庭、残疾人和留守儿童等志愿服务,提供爱心帮助、亲情沟通、医疗保健、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文体娱乐、家电维修、村镇环境整治等义务劳动,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各区、市、县文明委) 3、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等活动,积极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实践平台,组织党员志愿者和文明单位志愿者参加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小区村镇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整治环境等义务劳动,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为社会送温暖献爱心。(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4、开展倡导绿色环保志愿服务。结合“3·12”全民义务植树日和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宣传园林绿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意义与途径,举办人与自然、爱护动物的知识讲座,开展植树、护绿、认养绿地、清除白色垃圾,促进垃圾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等环境治理活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园林局) 5、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深入主要路段、重点路口、公交站点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交通秩序,劝阻违反交通行为。开展“文明排队日”、“文明让座日”活动,引导市民排队候车、乘车时主动为老弱病残和孕妇让座等。(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6、开展城管志愿服务活动。结合“人人参与,洁美随州”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主要街道和交通路口开展文明劝导、宣传法规、公益劳动、协同执法等,集中开展清扫路面、清洗护栏、清除白色垃圾等清洁家园活动,劝阻乱停乱放、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推进城管志愿者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牵头单位:市住建委) 7、开展“小小志愿者”服务活动。全市中小学要组织青少年志愿者在校园及其周边开展卫生大清扫、清理白色垃圾、去除非法张贴物、杜绝乱丢乱扔垃圾等环境保洁行动。开展青少年志愿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践活动,争当文明小卫士、文明小标兵。围绕尊老助幼、帮残助孤、扶贫济困、科学宣传等主要内容,走进身边的贫困家庭,走进特殊学校、福利院,开展“手拉手”结对帮扶和献爱心、送温暖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时代条件下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方向的迫切需要,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强烈呼唤。开展“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是推进我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载体,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升创建文明城市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市文明委将把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列入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动态管理内容,作为城市文明指数测评考核排名的重要依据,加强指导,强化督查。各区、市、县和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市直各部门、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社区、各志愿者服务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团队组织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精心部署,抓好落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营造氛围、树立典型。各区、市、县,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各志愿者服务组织要因地制宜印发各类宣传材料,提高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面。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要及时挖掘、报道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活动亮点,大力宣传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雷锋、践行道德实践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全市掀起“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高潮。 3、有机结合、增强效应。要把“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与新“三城同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人人参与,洁美随州”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窗口、文明村镇等各类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协调,相互配合,深化主题,充实内容,拓展领域,充分发挥雷锋精神在道德领域的感召力,将“学雷锋、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延伸到建设和谐社会的各个层面,努力形成“和谐建设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各区、市、县、市直各部门、各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各志愿者服务组织要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方案和总结于3月31日前报送市文明办,发送电子文本至邮箱
2012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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