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新村活动的通知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随文明办文〔2012〕5号
关于转发省文明办《关于
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
文明新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明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市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现将省文明办《关于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新村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共建村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请各地和市直各省级文明单位将共建方案和《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新村登记表》电子版,于2012年9月30日以前报市文明办,电子信箱:hbszwmb@163.com。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5月4日
关于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
结对共建文明新村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明办,省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服务我省新农村建设的表率作用,省文明委决定,以“共建新文化”为主题继续组织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新村活动,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为促进湖北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重要作用,整合资源,联创共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结合省级文明单位的实际,顺应农村广大群众的期待,围绕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结对共建新文化工作,共同促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广大农村大繁荣大发展。
二、共建对象
凡申报“2011-201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单位,原则上实行一对一地与一个村结对共建,其中,已有帮扶对象的省级文明单位,可继续以帮扶对象作为结对共建的对象。
三、共建内容
各文明单位要围绕“共创文明、共建和谐、共促发展”的目标,根据“发挥优势、整合资源、量力而行、积极作为”的原则,以“共建新文化”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如支持县级文化馆和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建设;帮助完善广播室、宣传栏、留守儿童活动室、农家书屋、综合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等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和阵地;辅导培训农村文化人才,帮助业余文化队伍开展活动;参与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健身活动,经常性举办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送欢乐下基层”活动等。
四、实施方式
1、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各文明单位深入结对共建村,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农民群众的思想状况、生产状况、生活状况和文化生活需求。
2、制定一个共建计划。各文明单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与共建村一道研究文明新村文化建设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共同制定文明新村文化建设共建计划。
3、落实一个帮扶项目。各文明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在文化建设方面,确定一个以上的重点帮扶项目,具体办一件实事,安排专项资金,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项目高质量的完成。
4、进行一次宣传教育。各文明单位针对共建村的实际,落实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的要求,通过培训、宣讲等形式,对农民群众进行政策、法律、科技、卫生、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五、督办落实
各文明单位结对共建项目完成后,将具体情况报省文明办,省文明办委托属地文明办进行核实,共建村对共建项目提出评价意见,此项工作将作为新一轮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州、直管市、神龙架林区文明办,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文明办要高度重视,专题部署,认真组织本地、本系统文明单位,尽快确定结对共建对象,认真填写《“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新村”登记表》(表格电子版在荆楚文明网下载)的有关内容,并于2012年10月31日前将登记表电子版报省文明办创建指导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王甜甜,联系电话:027-87233731;电子邮箱:wenmingban87232373@163.com。
2、各文明单位要认真制定结对共建措施,落实责任人、落实共建内容、落实工作进度。
3、结合实际、量力而行、突出实效。
4、及时总结结对共建的经验,宣传典型、引导示范。
湖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2月24日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5月4日印发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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