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首届十佳文明诚信示范窗口评选表彰活动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随州日报社
文件
随文明办文〔2012〕6号
关于开展随州市首届“十佳文明诚信示范
窗口”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县文明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今年是我市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是推进工业兴市、实现跨越赶超的关键之年。为提高各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市文明办、随州日报社决定,开展首届“十佳文明诚信示范窗口”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兴市”战略,推进各行业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各行业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廉洁、诚信、高效、文明”新形象,营造全社会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为实现随州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干部职工作风好,服务意识强、服务环境优、服务质量好、服务水平高,讲诚信、守承诺,为民服务高效、文明,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和有关部门的表彰,在本行业和全市具有示范性和表率作用。
三、评选范围
全市各地、各行业、各单位服务中心、大厅等“窗口单位”均可申报。市供电、供水、公安、税务、工商、劳动保障建设、金融、卫生、通信、教育、物价、质监等市直各行政执法和服务行业至少申报1至2个“服务窗口”;各地至少申报5至10个“服务窗口”。
四、推荐申报和评选表彰程序
第一阶段:推荐阶段(6月20日前)
各地文明办和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本地和本行业内,围绕提高员工服务意识、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文明诚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并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根据本文件要求的申报名额,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参评“窗口单位”名单,并按照要求填写申报表格(附后)一式两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第二阶段:确定正式候选“窗口单位”(6月30日前)
市文明办和随州日报社将组织人员对所有推荐申报单位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最后确定30个正式候选“窗口单位”。
第三阶段:宣传推广阶段(7月)
《随州日报》将候选“窗口单位”的简要事迹予以刊发,并按市直、区、市、县顺序进行编号,组织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侯选“窗口”进行投票。为营造声势,扩大影响,随州日报社将组织宣传专班,对投票活动、社会各界反响、候选“窗口单位”负责人等进行采访,开展深度系列报道活动。同时,随州日报用一个月时间,对评选活动进行全程报道。
第四阶段:评定表彰阶段(8月)
由市文明办、随州日报社牵头组织评审委员会,采取综合群众投票情况评委无记名投票评选出全市首届“十佳文明诚信示范窗口”,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选结果、宣传其先进事迹,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为获奖“窗口单位”颁奖。
此次评选活动是今年全市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与本地、本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迎接十八大、争创新业绩”和“创先争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推动全市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随州市首届“十佳文明诚信示范窗口”候选单位呈报表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随州日报社
2012年6月5日附件:
随州市首届“十佳文明诚信示范窗口”
候选单位呈报表
窗口名称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窗口单位事迹简介(限800字)呈报窗口负责人意见
(盖章)
年月日呈报窗口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6月5日印发
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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