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随文明办文〔2012〕7号
关于抓好精神文明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局、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宣传文化局,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全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中央和省文明办部署,现就抓好志愿服务、“文明餐桌”行动、道德讲堂试点、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学习宣讲、爱国歌曲大家唱、省级文明单位“五个一”创建等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在全市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各县、市、区要举办“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要建立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数据库,实现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有效对接;要组建志愿服务QQ群,充分利用网络发展志愿服务;要壮大志愿者队伍,在所辖县(市、区)、街道(镇)分别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组织。省级文明城市要成立由文明委领导、文明办牵头,各有关部门组成的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级文明社区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或物业公司联合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省级和市级文明社区要实现工作站全覆盖。
二、实施“文明餐桌”行动
各县、市、区文明办要联合旅游、工商、卫生、地税、食安办、餐饮协会等部门,选择一批学校、党政机关、企业、团体食堂和一批宾馆、饭店、酒店餐饮企业启动“文明餐桌”行动试点,通过宣传、教育、激励等手段,组织餐饮企业和单位团体食堂以公开承诺、温馨提示、适度点餐、免费打包等形式,引导人们在就餐时不剩饭、不剩菜,培养节约粮食、尊重劳动的习惯。
三、建设“道德讲堂”
在机关、企业、行业、社区、村镇、学校,充分利用市民学校、党员活动室等阵地,统一标识和背景元素,设立“道德讲堂”,围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内容,组织发动广大群众称赞身边好人好事,以“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人讲自己事”,达到“身边事教身边人”的目的。要在全市所有的省级、市级文明社区和全国、省级文明单位中率先开设“道德讲堂”。
四、开展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学习宣讲活动
精心组织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投票、评选、表彰、学习、宣讲、帮扶等活动,充分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示范作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承道德力量,引人向善向好,打造精神高地。各地每年至少组织举办一场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或道德模范事迹巡讲。进一步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各地每年入选“中国好人榜”的人数不得少于1人。
五、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活动
紧扣爱党爱国爱家乡主题,以中央文明办推出的百首爱国歌曲、中宣部等部门“唱响中国”活动推出的36首优秀新歌以及富有地方特色、歌颂家乡的好歌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学唱、传唱活动,在全市上下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主旋律。各地每年举办的爱国歌曲大家唱专场活动不少于一场。
六、开展文明单位“五个一”创建活动
在全国文明单位、省级和市级文明单位(含最佳文明单位)中开展“一堂”、“一队”、“一牌”、“一传播”、“一帮扶”的“五个一”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提高质量,提升水平。“一堂”就是举办“道德讲堂”,探索设计本单位人员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形式,广泛开展“修身律己”活动,提高本单位人员的道德素质;“一队”就是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一牌”就是做好单位内部、本单位人员身边的思想道德公益广告宣传牌,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在单位内营造浓厚的道德文化氛围,引导人们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崇尚道德,践行文明;“一传播”就是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活动,发动本单位人员运用微博、QQ群等多种形式,传播文明风尚;“一帮扶”就是把献爱心、热爱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落到实处,结合单位实际,量力而行,结对帮扶农村或者周边弱势群体、困难人群,每年至少落实一个帮扶项目,通过帮扶行动,传导温暖,传播文明,引领风尚。“五个一”创建活动将纳入文明单位申报的考核内容。各文明单位在每年6月底前将开展“五个一”活动的情况以及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人员名单(原则上10人以上),按照属地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分别报所在县、市、区文明办及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汇总后报市文明办。
市文明办将把以上6项工作纳入各类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并作为对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精神文明建设项目测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逐项组织实施,加强检查督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22日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8月22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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