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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残生计难 司法救助暖人心
2017-6-14 18:50
|
发布者:
惟我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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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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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0
|
原作者: 随县人民检察院
车祸致残生计难 司法救助暖人心
“感谢随县检察院,你们的及时关怀让我家的生活重新燃起了希望!”6月5日上午,随县检察院的一名司法救助对象王某某的父母在收到救助金2万元后连声致谢。
2011年某天,冯某驾驶肖某的小轿车,搭载被害人王某某从随县洪山镇驶往安居镇途中,因冯某操作不当,该车撞向路上行人和路边树木,造成行人刘某死亡、肖某和王某某重伤,车辆受损的重大交通事故。王某某至今瘫痪在床,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
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随县法院审理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王某某
1万7千余元,肖某赔偿王某某102万余元,冯某对肖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冯某和肖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王某某随即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阶段,随县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冯某和肖某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王某某瘫痪在床,丧失劳动能力,家中还要供养孩子读书,因瘫痪已导致妻子离婚,仅靠父亲2000元的退休工资维持全家4人生计,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王某某多次向县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也给予了救助,但仍然杯水车薪。随县检察院得知此情况后,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
经调查核实相关情况,该院认为本案符合司法救助的范围,经过法定程序后及时予以司法救助2万元。
随县检察院从解决被害人实际困难出发,为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为王某今后的生活增添了一份保障,帮助其家庭摆脱面临的困境,增强他们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切实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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