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方军,男,34岁,中共党员,广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律师。2008年,他为吴店镇23位患上矽肺病的农民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获得巨额赔偿。2009年,数千户菇农因购买麸皮质量问题导致绝收,户均损失7000元,通过他的法律援助,受害菇农获得赔偿。2012年4月9日下午五点四十分左右,他路过应山河二桥时,发现一小孩漂浮在河面,连衣服也没脱就跳到水里,将小孩救上岸,立即做紧急人工呼吸后,拦下的士把小孩送到医院并垫钱挂号救治。幸亏前期处理正确及时,小孩化险为夷。六年来,他先后办理案件120余起,受益群众两千多人,连续四年被省司法厅评为”法律援助工作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获得过“随州市维权先进个人”、“全市优秀党员干警”、 “广水市先进个人”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