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就业管理局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副处级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着贯彻党和政府就业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开展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经办失业保险、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就业援助等工作。下设“随州市就业训练中心”、“随州市创业指导中心”、“随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3个二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就业指导科、失业管理科、基金财务统计信息科、团委、工会、妇委会七个机构,全局定编11人,现有干部职工46人,其中党员10人。 两年来,在市文明委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 “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求发展,积极探索合理有效的精神文明建设之路,业务工作和文明创建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2011年至今,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330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567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4126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1280人;办理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15478人;落实小额贷款政策扶持创业2692人,扶持劳动密集型企业20家;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5926.5万元;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1.6万人;全市征收失业保险费3502.3万元;组织各类培训94748人,超额完成了省里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由于我局工作业绩突出,省人社厅、省就业局将“2012年全省春风行动”、“2012年全省就业工作会”现场会放在我市召开,会议号召全省就业机构向我局学习。2012年,市人社局作为我局的主管部门,获得省政府“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表彰。我局在2011-2012年也先后被省政府授予 “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被省人社厅授予“全省人社系统先进集体”,被省就业局授予“就业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和失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民生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档案局评定为“省机关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被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团市委、市人社局等部门授予“支持全民创业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三百活动先进站所”、“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三万活动先进工作组”,“人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两年来,由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局还涌现出了“全国再就业优秀个人”、“全省就业先进工作者”、“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就业先进典型,为我局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不竭的精神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