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明是司法活动发展进步的一种状态,是一种客观现实,是人类社会在长期的司法活动中所积累、创造的精神成果、物质成果和政治成果的总和。我们的法官正是司法文明的主导者、实践者、推动者,他们亲民、爱民、为民的形象、行为本身就是司法文明的一种表现方式。 司法文明体现在务实的精神,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落实到审判工作实践中,求真务实,公平公正。 司法文明体现在廉洁的形象,严格执行各项廉政规定,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长效机制,确保廉洁司法。 司法文明体现在和谐的文化,通过文明创建活动,营造团结互助、和谐奋进的内部环境,增强法院内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