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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法院创建成果

2013-12-24 17:19| 发布者: 浅唱| 查看: 4961| 评论: 0

一、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按照上级法院提出的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把握重点的工作要求,我院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开展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2012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647件,审结5579件,涉案标的额2.66亿元;共执结各类案件150件,执结标的额3233万元。

刑事审判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准确裁量刑罚,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宽严适度,发挥刑罚功能,服判率高,上诉率和二审发改率较低。对未成年犯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同时,加强庭审和庭后帮教,促其改造新生,避免重新犯罪。附带民事案件赔偿到位率接近100%,最大限度地保障刑事被害方合法权益的实现。坚持将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始终,调解撤诉率达75%。依法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稳妥审理各类涉农纠纷案件。简化诉讼程序,方便群众诉讼,最大限度地促进案结事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院机关和各人民法庭积极参加当地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诉调无缝隙对接,尽可能动用社会力量共同调处纠纷,确需诉讼解决的,法庭积极受理。这一做法受到各界好评。

以“争创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执行手段,攻克执行难,尽力消化积案。邀请公证机关见证强制执行,破解被执行人不在场的执行难题;变“查询银行存款余额”为“查询账户交易明细”,为移送追究“拒执罪”奠定证据基础;推进“悬赏执行”举措,发动社会力量收集执行人线索;建立“执行救助基金”,帮助困难当事人度过生活难关。今年四月份,省高院对我院“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创建活动验收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为避免前清后积,巩固清积成效,我们强化了立案前的诉讼风险告知、财产保全、注重调解,突出审执配合和执行攻坚,实现新收案件良性循环。

以畅通诉求为着力点,创新便民举措,狠抓案件质量管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与期待。院领导带头接访,以身作则,不推不避,当场接待,迅速处理,每次都能让当事人心平气和甚至满意而归。我院涉诉进京、赴省非正常访始终保持“零上访”纪录。推行便民联系卡制度,各法庭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分发至村组、居委会,聘请司法联络员和人民调解员,设立巡回办案点,参与综治维稳诉前调解,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工作,方式灵活,繁简分流,快审快结,避免事态扩大、矛盾激化,力争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把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载体来抓,加强诉讼指导,及时行使释明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施缓、减、免交诉讼费,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二、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信息宣传,树立良好形象。我院在认真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占领宣传工作主阵地,取得了显著成绩。成立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调研信息、司法宣传奖惩制度,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共完成各类调研文章80余篇,其中10余篇被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编发信息简报30期,被市中院采用10期,被省高院采用6期,各类信息通讯被报刊杂志刊登290余篇,信息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及时有效的调研宣传工作,为我院审判工作奠定了舆论基础,提升了随县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院机关党支部、妇委会、团支部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工作,拨经费添置了兵乓球桌、篮球、羽毛球、跳绳等体育器材,利用“三八”、“五四”、“七一”等节日,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座谈会、廉政党课、演讲、运动会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及体育健身活动,不仅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也增进了团结,陶冶了情操,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同时,经常组织干警为困难的同志排忧解难,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一是结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万名干警四进四访”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和“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我院、庭领导先后多次走访有关的企业、农村,回访相关案件当事人,接受法律咨询,指导和协助企业、农村基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综治平安建设措施。两年来,我院通过发动全院干警捐款和院里自筹资金近5万元,紧急资助给相关的受灾自然村。

二是结合岗位实际,主动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开展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组织捐款捐物共计3000元;每年帮扶共建村5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给与每户帮扶资金800元;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寻根节”青年志愿者等活动。

三是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与其它业务工作一样同部署,连续两年参加“12.4”法制宣传活动,让法官走进街头,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

四是以公开审理案件的方式,以案说法,使当事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现场受到法制教育。在办案中做到司法为民、文明办案,用文明用语接待当事人,良好的司法礼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确保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良好司法环境。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

我们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每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两个一票否决”,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确保了法院一方平安。无治安、刑事案件、无集体上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无黄赌毒等“六害”现象,无交通、火灾等各类事故,无“法轮功”邪教活动、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与此同时,确保了单位内部无计划外怀孕、生育,经上级检查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单位。先后被评为2012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和2012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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