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大举措强化房产市场监管,推动房产去库存 今年来,我市房产部门积极响应中央、省系列房地产调控新政,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会议精神,创新五大房产市场监管举措,推动房产去库存,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完善监管体制,建立有效的监管手段。 一是规范各类文本的使用。统一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经纪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规范性文本格式。二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实行商品房预售价格申报备案制度、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现场查勘制度、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三是结合实际设立有关制度。制定了商品房交付使用、售楼部设立要求等相关制度。四是加强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严格实行中介机构备案管理、中介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对于中介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上岗必须佩戴工号牌方能从事中介业务办理。五是实行监管部门内部整体联动相互把关机制。对房地产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及时改正或存在上访、投诉现象的,内部及时共享信息,相互把关,从项目备案、预(销)售备案、网上签约等环节予以停办,直至违规行为消除。 二、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监管的公开透明。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和存量房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和存量房交易的透明度,市房产管理部门不断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对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存量房合同备案管理进行了全面改革和完善,建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系统。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将全市商品房、存量房交易信息在网上披露,使商品房、存量房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不仅给购房者提供了查询房源、签订合同的便捷渠道,也有效杜绝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虚假销售、一房多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房地产市场管理。在增强信息透明度的同时,商品房、存量房的实时交易数据及分析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了客观、准确的依据。 三、加强市场检查,建立监管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市场巡查机制。按照分片管理、项目到人,细化任务、责任到人,严格监管、查处到位,规范执法、结案到位四项原则,坚持建立开发行为全过程跟踪监管制度,随时发现和查处房地产开发违法违规行为,并认真落实日常巡查制度,采取不定期巡查的方式,即时掌握项目进展,及时上门宣传相关政策,告知涉房的规范流程、办理环节和注意事项,起到一定的劝诫作用,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了市场风险。二是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内容联合工商、税务、物价、建管等相关部门,每年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合大检查,加强对商品房销售、中介、租赁、物业等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强化行业自律,打造诚信房产市场。 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切实使协会成为政策宣传、信息交流、议事论事、行业指导、监管协调的平台。二是建立房地产市场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房地产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对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从业规范的企业积极推广、创造条件;对违规经营、不守诚信、扰乱市场的企业记入黑名单,严厉打击,清出市场。 三是推行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公约,开展放心中介评比活动,打造一批老百姓放得心、信得过的中介门店。 五、拓宽监管渠道,实现监督社会化。 一是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延伸管理触角。发动包括购房者、社会监督员、社会团体等在内的社会各阶层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监督,打击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和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发挥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房地产相关政策,提高群众在购房时的鉴别能力和维权意识,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通过强化房产市场监管的五大举措,加之降首付、降准、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契税营业税调减等楼市利好政策,助推了我市1—5月份房产去库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数据统计,1—5月份,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备案3550套,备案面积43.26万㎡,同比增长31.7%。其中,5月份中心城区商品住房备案1073套,创下近四年来楼市成交之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