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素质 塑形象 ——随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新出台《着装管理规定》 新出台的《着装管理规定》针对全国统一发放的城管制式服装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着装管理有据可依。此举有利于促进城管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随州城管形象,为开创随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规定》从制服标识、着装时间、着装标准、着装风纪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并指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统一规范着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得佩戴、系挂与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物品;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得饮酒;两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着装徒步巡逻执勤或外出时,应行列整齐,威严有序等。 此外,《规定》明确了着装风纪的监督检查机构,并规定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当场纠正、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者拒绝、阻碍、谩骂城管督察人员执行督察工作的,暂扣其执法证件,并按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其所在单位及主要领导当年不得参与评优。《规定》意在从细节着手,由微小之处做起,按照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从具体的工作着眼,秉承一言一行关乎形象的理念,以细节决定成败的态度,积小成大,不断推进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