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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随州市不文明行为大治理》的通知

2013-12-4 14:49| 发布者: 文明随州| 查看: 20446| 评论: 0

 

关于印发《随州市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委、城管委,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文明委、城管委各成员单位,市直各新闻单位:

     现将《随州市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3年月1114

 

 

 

 

 

随州市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治理市民不文明行为和社会不文明现象,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市文明委、市城管委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除陋习、讲文明、树新风,做文明有礼的随州人”为主题,通过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持续集中的曝光、整治、劝导,让广大市民充分直观地认识到不文明行为的丑陋和危害,切实督促广大市民加强行为自律、提高文明素质,减少不文明行为发生,为“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和文明城市建设提供重要的软件支撑。

 

      二、活动内容

     (一)大曝光活动。《随州日报》、随州人民广播电台、随州电视台、《楚天快报》、《编钟之声报》、随州网、随州论坛、随州文明网等新闻媒体,在加大“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投放力度的同时,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对市民不文明行为和社会不文明现象进行大曝光;在神农公园、明珠广场、文峰塔广场等城市广场各设置不少于30块的公益广告展板,开展公益宣传和不文明现象曝光展示。曝光的主要内容是:“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和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倒污水、乱贴乱画、脏话粗语、践踏花草、破坏绿化、损坏公物、占道经营、私搭滥建、乱穿马路、闯红灯、翻越交通护栏、乱停乱靠、在公共场所坦胸赤膊、随意吸烟、吵闹喧哗、插队抢座等不文明行为。平面媒体每周集中曝光两次,其他媒体媒介经常曝光。

     (二)大整治活动。针对曝光出来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组织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集中执法,加大管理和处罚力度。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条例,对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乱贴乱画、私搭滥建、占道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靠等行为进行处罚;市园林局依据相关管理办法,对践踏花草、破坏绿化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市公安局依据相关法规,对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机动车乱停乱靠等行为进行严管重罚。各相关管理执法部门要与市直各新闻媒体紧密配合,开展整治不文明行为面对面宣传报道活动,营造治理不文明行为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大劝导活动。由团市委牵头成立青年志愿者团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经常性的文明劝导活动,配合提升整个大治理活动的声势和影响力。主要开展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联合市公安局,组织志愿者、驾校学员到街道、交通路口劝导市民遵守交通秩序,及时纠正乱穿马路、翻越护栏、闯红灯、乱停乱靠等不文明行为;开展环境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公共场所劝导市民爱护环境卫生,及时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发现垃圾及时捡拾;开展社区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到社区发放《市民文明手册》,进行文明礼仪知识宣传,打扫清洁卫生,配合整治社区环境,引导社区居民除陋习、遵公德、守秩序、讲文明、树新风。

     (四)大宣传活动。市直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策划、采编、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先进典型和不文明行为类的新闻,认真策划可读性强、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系列专题报道活动,积极为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的开展营造氛围。其中,《随州日报》、《楚天快报》、《编钟之声报》每周至少刊发一篇此类新闻,《随州日报》每月至少策划一次专题报道活动。随州电视台、随州人民广播电台每周至少报道一篇此类新闻,每月至少策划一次专题报道或节目。随州网、随州论坛、随州文明网要设置专题进行长期报道。各期刊每期也要有专题报道;全市所有社区、各级文明单位都要在本单位的宣传栏、办公和住宅区域制作刊登“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和告别不文明行为的专题;随州电视台要组织力量拍摄“讲文明树新风”和劝导不文明行为的宣传短片,在重要时段进行持续播放,并在城市楼宇电视上滚动播放;随州人民广播电台要录制“讲文明树新风”和劝导不文明行为公益广告在重要时段进行持续播放;市文明办会同市园林局定期在城市公园、广场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和不文明行为图片展。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1120日至30日)。组织有市直各职能部门、各新闻媒体、曾都区、随州经济开发区等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宣传发动,动员部署。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312月至20143月)。按照大曝光、大整治、大劝导、大宣传活动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44月)。通过开展不文明行为大治理行动,结合“门前三包”等机关检查汇总情况,对履行职责较好、文明行为规范的职能部门、临街责任单位、门店、社区等进行表彰或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手段,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各地文明办要参照市里做法,在本地组织开展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

    (二)成立专班。为了开展好此次活动,成立随州市不文明行为大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文明委一名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团市委和各新闻单位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专班,从随州日报社、随州电视台、随州人民广播电台、《楚天快报》等新闻单位各抽调一名记者在市创建办集中办公。活动专班负责此次活动的统筹协调、资料采集、公开曝光和检查督办工作。活动专班将经常性到街道、路口和社区等公共场所拍摄不文明行为,选取具有说服力和教育意义的影像、图片、文字资料进行曝光。曝光材料的来源为:(1)“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资料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提供,包括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姓名;(2)闯红灯、乱停乱靠、车窗抛物等交通不文明行为资料由市公安局提供,包括车牌号和车主姓名;(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等个人不文明行为资料由各新闻单位记者现场捕捉拍照;(4)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动员和鼓励广大市民群众、摄影爱好者随手拍摄不文明行为,由随州日报社、市摄影家协会负责。

     (三)强化考核。不文明行为大曝光活动专班每月不定期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市文明办把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到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测评之中,对于被曝光的单位和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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