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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组建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2001年3月成立,定编11人,现有干部职工46人。承担着贯彻党和政府就业方针政策,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各类单位用人提供公益性服务等工作。 主要职能:一是统筹城乡就业,实施就业服务与援助。开展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就业服务,同时对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二是开展创业指导与服务。支持创业带动就业,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方案设计、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一条龙”服务;三是经办失业保险业务。负责全市本级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发放、管理等工作;四是指导县、市、区劳动就业部门的业务工作。 五年来,我市就业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就业优先为主战略,以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为目标,紧紧依靠党和政府,按照部、省、市人社部门的工作部署,严格执行“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就业方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形成发展就业事业的合力。始终坚持“就业是民生之本”,将促进就业作为第一要务;始终坚持“技能是就业之源”,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始终坚持“创业是致富之路”,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始终坚持“援助是安民之策”,实行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等;始终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着力塑造勤政廉政的就业形象。 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就业再就业就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五年来,全市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838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654人;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6656人;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8123人;组织城乡劳动者参加就业创业培训148113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7295.5万元。 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再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被省人社厅授予“省级优质服务窗口”,连续多年被省就业局授予“先进单位”、“优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多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最佳文明单位”、支持全民创业“先进集体”、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三万活动先进工作组”,还多次获得市人社局“先进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工作创新奖”等荣誉称号。推树了“全国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工作者”等一大批就业系统先进典型。 |